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。2020 年 9月 11 日,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,部署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,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。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,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。
一、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结合起来,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.
二、放要放出活力、放出创造力三、管要管出公平、管出质量 四、服要服出便利、服出实惠(十六) 全面推行“不见面”办事,进一步拓展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提供“24 小时不打烊”的在线政务服务。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,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。对现场核验、签字、领取等环节,可以采取电子认证、“快递+政务服务”等方式解决。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年底前地方和部门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,在更大范围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同时,兼顾好老年人、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,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,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,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。(国务院办公厅牵头,各地区、各部门负责)
具体措施:
1.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2020 年底前实现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 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、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,推动 60 种高频电子证照全国标准化应用,在更大范围实现“一网通办”。制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,督促各地区、各部门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程序(APP)建设。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,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,并加强对老年人、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。(国务院办公厅牵头,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
2.优化完善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,拓展“非接触式”办税缴费服务,
2021 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、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。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,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,减轻企业办税负担。(税务总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
3.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,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, 加快实现报装、查询、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。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,对涉及 的工程规划许可、绿化许可、路政许可、占掘路许可、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 并联审批,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。(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
4.持续优化公证服务,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“一网通办”,实现申请受理、身份认证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。2021 年 3 月底前研究制定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。(司法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
5.优化医疗服务,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(含电子社保卡)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。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、电子病历、诊疗信息、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,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,减少群众重复办卡,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。(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)(十七) 推动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,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, 从教育、社保、医疗、养老、婚育和企业登记、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,加快推进政务服务“跨省通办”,2020 年要有所突破,2021 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。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,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,加快政务数据共享,并保障数据安全、保护隐私,防止滥用或泄露。(国务院办公厅牵头, 教育部、民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央网信办。